特别天气安排

摘录自香港教育局通告
第4/2016号
(前编号为教育统筹局通告第4/2016号)

热带气旋及持续大雨 幼儿园及日校适用的安排
本通告所述安排在下列情况下适用:

  1. 遇有热带气旋或持续大雨;及
  2. 在公开考试期间遇到天气情况转变。

学校需特别留意遇有热带气旋及持续大雨时的不同安排。热带气旋逐渐形成,而且影响较为持久。在教育局因热带气旋影响本港而宣布学校停课后,学校应安排学生在安全情况下回家。不过,由于持续大雨所造成的恶劣情况,来去都可能十分迅速,因此,在上课期间,即使天文台发出红色/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学校亦应继续上课,不应立即让学生回家(详细安排请参阅下文第5及第7段)。

热带气旋

遇有热带气旋影响香港,学校应留意电台或电视台的公布。

以下一般安排将会适用,而教育局亦会就此发出适当公布:

  • 当天文台发出一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均应照常上课。
  • 当天文台发出三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所有幼儿园、身体弱能儿童学校及弱智儿童学校均应停课。除非另行通知,否则其他学校应照常上课。
  • 当天文台发出八号预警/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所有学校均应停课。
  • 当天文台以三号取代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所有幼儿园、身体弱能儿童学校及弱智儿童学校均应继续停课。除非道路或其他情况仍然恶劣,否则其他学校应恢复上课。
  • 当天文台以一号取代三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取消所有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所有学校均应恢复上课。

如在学生上学途中天文台发出三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幼儿园、身体弱能 儿童学校及弱智儿童学校均应实施应急措施,确保校舍开放和有教职员照顾返抵学校的学生,并于适当时候妥善地安排学生返家。如在学生上学途中天文台发出八号预警信号/八号风球,上述安排将适用于全港学校。

持续大雨

在暴雨期间,校长应密切留意电台或电视台的公布。学校如需取得更详尽的雨量分布资料,可依以下网址,进入天文台的网页浏览:https://www.hko.gov.hk/sc/sitemap.html?menu=1

以下一般安排会在暴雨期间适用,而教育局亦会就此发出适当公布:

黄色暴雨警告信号

除教育局特别宣布停课外,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均应照常上课。

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

  1. 在上午六時十五分前發出
    上午校及全日制学校应全日停课。
  2. 在上午六时十五分至八时发出
    • 所有上午校及全日制学校均无须上课。
    • 学校必须确保校舍开放,同时安排教职员照顾已离家上学的学生,直至正常放学时间为止,并应在安全情况下,方可让学生回家。
    • 未离家上学的学生应留在家中。
  3. 在上午八时至十时三十分发出
    上午校及全日制学校应继续上课,直至正常放学时间为止,并应在安全情况下,方可让学生回家。
  4. 在上午十时三十分至十一时发出
    • 下午校停课。
    • 上午校及全日制学校应继续上课,直至正常放学时间为止,并应在安全情况下,方可让学生回家。
  5. 在上午十一时至下午一时发出
    • 下午校无须上课。
    • 下午校必须确保校舍开放,同时安排教职员照顾已离家上学的学生,直至正常放学时间为止,并应在安全情况下,方可让学生回家。
    • 未离家上学的下午校学生,应留在家中。
    • 上午校及全日制学校应继续上课,直至正常放学时间为止,并应在安全情况下,方可让学生回家。
  6. 在下午一时后发出
    所有学校应继续上课,直至正常放学时间为止,并应在安全情况下,方可让学生回家。

如学校因区内的天气、道路、斜坡或交通情况恶劣而须停课,而教育局并未宣布学校停课,则该学校可自行停课。如因此导致学生无法返校或迟到,学校应向家长重申,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学生不会受到处分。

如天气恶劣,家长可自行决定应否让子女上学。假如他们认为区内天气、道路、斜坡或交通仍未完全恢复正常,便应让子女留在家中。